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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起有「純蜂蜜」才可以標示為蜂蜜標示不實罰4~400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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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3-7-2 11:40:26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甜甜的蜂蜜不少民眾喜愛作為糖的替代品,不過許多市面上的產品經常沒有標示蜂蜜純度,到底買到的是純蜂蜜還是有糖漿的蜂蜜,也讓消費者相當苦惱。衛福部公告,7/1起只有「純蜂蜜」才可以標示為「蜂蜜」,只要有其他添加物,都要套用其他標示,包括「加糖蜂蜜」、「蜂蜜口味」等,因此只有100%的純蜂蜜才能叫做「蜂蜜」。
衛福部公告「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」,今(1)日起,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,應依其所含蜂蜜量的多寡來標示產品品名。只有僅含蜂蜜成分的產品,品名才可標示為「蜂蜜」、「純蜂蜜」、「100%蜂蜜」。
如果蜂蜜含量達60%以上,例如有添加糖(糖漿)的產品,品名應標示「加糖蜂蜜」字樣;如有添加糖(糖漿)以外的其他原料,則品名應標示「調製蜂蜜」或「含○○蜂蜜」字樣。例如:產品蜂蜜含量70%,並添加檸檬濃縮汁,則品名應標示「含檸檬蜂蜜」或「調製蜂蜜」。
如果蜂蜜含量未達60%的產品,品名應標示「蜂蜜風味」或「蜂蜜口味」。此外,未添加蜂蜜的糖漿產品,品名就不得標示「蜂蜜」字樣。且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如有混合來自不同產地的蜂蜜,就必須依照蜂蜜含量的多寡,來依序標示「蜂蜜原料原產地」,例如:「本產品蜂蜜來源:泰國、台灣」。
食藥署表示,今日起如果市售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,有標示不完整的狀況,處新臺幣3萬元~300萬元罰鍰;若產品標示「純蜂蜜」,實際上卻不是只含蜂蜜原料,就涉及標示不實,可處新臺幣4萬元~400萬元罰鍰,並限期回收改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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