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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車未投保「強制險」遇到臨檢攔查罰1500元至3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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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1-7-9 09:09:35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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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管會表示,國內有高達15%機車、約212萬輛機車未投保「強制險」;若遇到臨檢攔查,將被依法開罰1500元至3000元(記者王孟倫攝)

〔記者王孟倫/台北報導〕「強制汽車責任」是政策性保險,無論汽車或機車都要投保,不過,金管會表示,機車族的投保率偏低,有高達15%機車、約212萬輛機車未投保強制險;未來若遇到臨檢攔查,不僅可依法開罰1500元至3000元,一旦車禍肇事,也得自己賠償對方,將是一筆鉅額開銷,得不償失。

金管會保險局主秘蔡火炎表示,根據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第6條規定,應訂立本保險契約之汽、機車所有人有投保本保險,以及維持其有效性之義務。

至於投保強制汽車險後,若發生汽車交通事故時,可保險理賠給付範圍內,包括:每一人死亡給付、失能給付及傷害醫療費用給付之金額,合計最高為220萬元為限,也就是說,車主可將賠償責任移轉由保險公司承擔,以減輕經濟負擔。

根據保險局統計,汽車加上機車去年投保強制險,實際賠償人次為41.1萬人,賠償金額高達138.9億元。

不過,蔡火炎也直言,依據統計資料顯示,約有15%的機車未確實投保強制險,車輛數約為212萬輛。他強調,普通輕型機車的強制險年保費約424元、重型機車約為658元,保費並不高;若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,若經公路監理機關或警察機關攔檢稽查舉發者,可以依法開罰。

根據「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」第49條規定,機車未投保將處以1500元以上、3000元以下罰鍰。

蔡火炎強調,為提升機車之投保率,金管會已責成保險公司,於保險期間屆滿30日前通知車主續保。為利保險公司正確寄送續保通知,金管會提醒民眾如有住所、居所或營業地址變動時,應即時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事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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