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涼菸、晶球菸台灣將修法全面禁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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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
發表於 2020-5-30 11:38:39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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涼菸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(資料照)
〔記者王孟倫/台北報導〕衛福部今天公告「菸害防制法」修正草案,其中,修法重點包括:禁止加味菸銷售,也就是說,涼煙(薄荷菸)、晶球菸都將在國內消失。據瞭解,國內加味菸市佔率約12%、每年銷售量約2億包,業者也提醒,政府修法禁止加味菸,應審慎評估。
涼菸、晶球菸在台灣將走入歷史!根據「菸害防制法」第八條規定: 菸品不得使用花香、果香、巧克力、薄荷口味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使用之添加物。
該修法說明指出,目前美國及加拿大皆已禁止薄荷菸以外之加味菸,而歐盟亦於2020年全面禁止販賣包括薄荷菸在內的加味菸,因此,為因應業者在添加物推陳出新,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用「其他之添加物」。
對此,菸酒通路商主管表示,加味菸最大宗就是薄荷口味菸、也就是俗稱的涼菸,另外,這幾年晶球菸也有一定市場比例;而修法通過後,這類產品就無法在台灣販賣,民眾只能在國外買入。
該主管指出,由於加味菸市占率約為12%,算是不小比例,勢必衝擊傳統紙菸廠商,「全亞洲目前只有新加坡禁止賣涼菸」。
此外,根據統計,國內加味菸整體銷量每年約2億包,業者提醒,若台灣全面禁止加味菸,消費者買不到、恐轉向私菸管道,初步估計每年造成菸稅、菸捐損失超過百億元,呼籲政府應審慎評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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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發
 樓主| 發表於 2020-5-30 11:39:10 | 只看該作者
衛福部修法草案出爐!吸菸年齡改為20歲 電子煙全面禁止
近年來我國加熱菸電子煙等新式菸品的使用者逐年攀升,為有效管理相關產品,衛福部今(29)日公告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草案, 明定「加熱菸」屬於菸品,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後,可合法上市;電子煙則被歸類為「類菸品」,全面禁止製造、輸入、販賣及使用。並將合法吸菸年齡由18歲提高至20歲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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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衛福部公告《菸害防制法》修正草案。(圖/資料照)
本次草案微調「菸品」定義,將加熱煙納入,並新增所謂「類菸品」,也就是市面上常見的電子煙。草案第五條規定,「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菸品,於製造或輸入前,應由業者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通過後,始得為之。」也就是說,加熱菸若經主管機關公告,且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後,就可合法上市。至於健康風險評估的申請方式、所需文件資料、風險評估之範圍、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
草案第十五條則規定,任何人不得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使用、展示或廣告「類菸品」,也就是說,台灣將全面禁止電子煙,而且不只業者會受罰,使用者若使用,也將面臨相關罰則。
草案第三十一條規定,使用電子煙者將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,五萬元以下罰鍰;第二十四條規定,製造或輸入電子煙者,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,五百萬元以下罰鍰。販賣者,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,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此外,第二十四條也規定,製造、輸入業者若廣告或展示電子煙,將處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,五千萬元以下罰鍰,一般民眾若廣告或展示電子煙,也將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,一百萬元以下罰鍰。
值得注意的是,加熱菸若未經主管機關核可,同樣將面臨上述處罰。
除了明確規範加熱菸、電子煙之外,本次草案也將合法吸菸年齡由18歲上調至20歲,並禁止所謂「加味菸」,同時也將菸品外包裝的「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」標示面積上調,由原先的35%改為85%。
本修正草案將於衛福部網站公告60日,廣納社會各界意見後,送交行政院核定,經行政院核定後再送立法院審查,預計可在今年9月左右送至立法院處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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