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店的模式是,讓小姐與客人約好中午左右開球,打完18洞已經4、5個小時過去,差不多到了吃晚飯時間,一起吃飯後直接把客人帶進酒店消費,雖然同樣酒店的消費,但小姐等於陪了客人一整天,客人消費起來不但不會嫌貴,還會覺得物超所值。
就因為業績突飛猛進,不少酒店小姐想增加自己的客源,還自發學習高爾夫,請教練從初級1小時1000元教起,到教練陪同至球場臨場指導打完18洞,每次2000元起跳,場地費還需自付,自我投資這些,只為了能有多些大老闆來捧自己的場。
高爾夫球大約在10年前還被稱做「老人運動」,有錢、有閒的上流社會人士才消費得起,不過,近年來打高爾夫的年齡層和消費層大幅下降,因為不少年輕人認為打球對自己的事業有幫助。
據了解,台灣的高爾夫球練習場,打20顆球要50元到70元,下球場每次要2000元到4000元,自購球具一套從1萬多元到十幾萬元不等,而且球是消耗品,每盒10顆約700到1000多元,林林總總花費可觀,難怪過去都將高爾夫視作上流社會的休閒交誼活動。
如今高爾夫球多出許多年輕人口,有企圖心的年輕人為了升遷或業績,不惜投資學打高爾夫來迎合上司、客戶,其實也算是對自己前途的一項投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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